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玲珑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 部控制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