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宝钢包装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一、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等资料,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公 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刘凤委先生、王文西先生、章苏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