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 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人民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