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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990NSC(601990)2023-10-12 10:52

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 9:30 在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金 融城 5 号楼)3 楼报告厅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和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