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中金公司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6月修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 提高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履行有关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并向其提交工作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 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 (一) 召集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二) 主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