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中金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下合称「有关 法规」),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 的前置程序。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董事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的构成 第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不履行职务 或者缺位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2名副董事长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 董事长)履行职责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不履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