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中金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 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以下合称「有关法规」),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一节 监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监事会由3-7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 事人数的1/3。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2/3以上监事会成员 表决通过。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 (一) 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共同推举1名监事代行 其职权。 - 1 - (二) 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