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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603003Shanghai Lonyer(603003)2024-06-26 11:37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 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 示范规则》(简称"《示范规则》")、《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 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