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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003Shanghai Lonyer(603003)2024-09-02 10: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 前即 2024 年 8 月 17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上海龙宇数 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14: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