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518号 一、关于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大豪科技股份的主体为一轻控股,一轻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轻控股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110000101129890R),根据该《营业执照》,一轻控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法定代表人为郭明星,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经营期限自1996年10月18日至2046年10月17日,经营范 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造业、仓储业、物资供销业;商业;综合技术服务业; 咨询服务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 据 一 轻 控 股 确 认 及 本 所 律 师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信息,一轻控股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 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