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泛微网络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22日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 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以上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 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章 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