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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微网络:泛微网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22日修订)
603039Weaver Network(603039)2023-12-24 07:36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 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 16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