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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17 年年报中,调减总资产 661.14 万元, 调减营业收入 7,043.76 万元,调减营业成本 6,347.82 万元,调减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661.14 万元, 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 0.44%、6.68%、8.56%、9.88%;2018 年年报中, 调增归母净利润 661.14 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 6.37%;2017 年至 2021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04 号 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陆玉敏,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2023 年 4 月 20 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鉴于 2022 年 5 月陕西省高 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 1100 号》《(2021)陕民终 1115 号》(以下简称终审判决书)认定,林洋将网上购买的手机盒冒 充真手机交由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华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 公司)验收,同时安排他人冒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以下简称西安电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