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年3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 - 1 -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全部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