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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8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 束。 - 1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 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 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的 制定及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