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授权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授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天津金海通半导体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一) 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 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三) 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