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Heatwell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 57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1-1-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