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公司于2023年8月 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