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登记、备案 及披露等相关工作。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