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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森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098CENTER INT(603098)2024-01-09 09:28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