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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森特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098CENTER INT(603098)2024-01-09 09:2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