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森特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特士兴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