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汇嘉时 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