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条 为完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