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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3105SUNOREN(603105)2023-12-12 11:1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刘桓、赵雪媛、屈三才 公司此次与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共包含两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芯能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惠民")拟与参 股公司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芯能",芯能惠民持股 45%) 签署《光伏系统销售及服务合同》,约定芯能惠民向经开芯能出售安装容量为 458.25KWP (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合同结算总价为 177.84 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二:公司拟与经开芯能开展业务合作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协议约定经开芯能后续经营业务包括屋顶太阳能光伏电站、储能等业务优先 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 EPC 服务,相关业务合作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具体项目合同另行签订。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发现存在利 益输送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