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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603105SUNOREN(603105)2023-12-29 11:08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 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