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桓先生、屈三才先生、叶志祥先生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相关要 求。 二、同意提名刘桓先生、屈三才先生、叶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3月29日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芯能 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履 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