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 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 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