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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603105SUNOREN(603105)2024-03-29 11:1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 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 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