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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106CASHWAY(603106)2023-10-26 09:56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本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至少应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名,由有相关知识及工作经 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 产生。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