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 黄跃军先生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 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