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专人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 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章 会议召开 第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 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 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 影响时;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