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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林: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603117Wanlin Logistics(603117)2023-10-12 10:5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 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五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