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会议,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会议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时,临时会议应当在两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应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