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根据所须审议事项不定期召 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讨论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 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1 名代表主持。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