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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603127JOINN(603127)2024-03-28 10:04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 的《企业 管治守则》、《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