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春风动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603129CFMOTO(603129)2024-09-11 10:03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 司本次调整及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 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 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 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 规定,就春风动力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