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必须保证其有足 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