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