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万朗磁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法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 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进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 权单个或者部分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行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所规定的职 责。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案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