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时乾中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时乾中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时乾中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33443 致: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朗磁塑"、"公司"或"发行人")委托,就时乾中(以下 简称"收购人")认购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免于发出要约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1 虚假或误导之处;该等事实和文件于提供给本所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未发生任何变更; 3、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该等证明文件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