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