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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万朗磁塑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 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 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为 8,037.1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 59.33%。综合上述情况,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现 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 资格,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