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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155xinyaqiang(603155)2024-04-26 09:3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 第2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合称"法律法规")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3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从董事中选举产生,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4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会指定1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其他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