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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荣晟环保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 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