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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荣 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荣晟环保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 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2,830.20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017,1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