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荣 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荣晟环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 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