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荣 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荣晟环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 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2,830.20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