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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