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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 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2,830.20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017,169.8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F11129 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荣 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